这个社会的同情心,在什么时候才会那样的纠结。面对判决,林森浩表现木然,面对央视董倩的采访,也是全程冷漠。
可,就在他和法警的身后,两个家庭的父母,表情迥异。不仅如此,随着投毒的发生,两个家庭的生活就此改变。没有谁原谅谁,谁惩罚谁的问题,只有法律。因为,真个社会需要法律,而不是同情。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校方深夜发布官方微博,该校医学院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多次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校方遂请警方介入。4月16日,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受害者黄洋去世。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此事一经媒体曝光,引起全社会关注。为什么要投毒,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这两点。其实,再进一步去追求被告人林森浩的成长过程,或许更有价值。究竟是什么,驱使了他那样去做?
法庭上,林森浩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故意进行了辩解。他辩解到,黄洋曾戏称欲在即将到来的愚人节“整人”,便产生整黄洋的念头,并由此实施投毒行为。他说,自己和黄洋关系一般,且无直接矛盾,只是彼此间“有些看不惯”。在他看来,黄洋聪明,勤奋好学,很优秀,但有点自以为是。
拿一个有毒的东西来整人,这就是杀人了。在简单不过的逻辑,在林森浩看来,是如此轻松和漠然。作为大众,实在五味杂陈。
央视的《新闻1+1》主持人白岩松在关注这件案件时,连线了在现场采访到被告人林森浩,在董倩看来,一切都不可思议。如此冷目,如此淡定,如此残酷。
在央视的新闻画面中,还出现了一条横幅,感谢室友四年不杀之恩。这是毕业生挂出的标语。可见,此次是有投毒事件,已经成了大家调侃的对象,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家对和室友相处的方式。
非常赞同前教育部发言送王旭明的观点:“长期以来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没有接受过底线教育,脑海中也没有底线意识。我们的道德教育(尤其是最基本的“底线教育”)是不到位的。我们可以不崇高,但不能无耻。”
回到林森浩的作案动机,“只是彼此间有些看不惯,对方有点自以为是。”这都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何却动了杀人念头。林森浩的成长轨迹应该值得研究。可以想象,应该远不止类似林森浩成长轨迹的人,当他们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他们又会怎么办?我们的教育元素,经过了怎样的组合,让一个天真好学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杀人的凶手?
判决之后,从程序上说,可能还会有申诉。但,这些都是一种惩罚。我应该从预防开始,让教育多一些阳光,多一些底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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