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两名女子交代,一天前,两人曾与刘某微信上约定在芝罘区某宾馆内见面,三人在宾馆房间内亲热玩乐,并为追求刺激共同吸食冰毒。经查,该两名女子均系“95后”学生,两人有固定的“交往圈子”,圈子内的男性全部穿戴名牌,挥金如土,并且两人每次的陪宿费用高达3000元以上。两人感情很好,以姐妹相称,经常共同赴约或者相互介绍生意。面对民警“是否参加卖淫”的问题时,二人都不觉得自己是在卖淫,表示只是陪朋友“睡个觉”,挣点零花钱。两名女子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