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凰青岛从青岛市科技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同意建设专利局济南代办处青岛分理处的批复》,青岛成为继深圳和苏州之后,全国第3个获批设立专利代办机构的城市(不含直辖市)。
专利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地方设立的业务派出机构,负责受理专利申请文件、收取专利费用、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地方设立的服务窗口,其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收据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具有同等效力。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在全国设立31个专利代办处,除深圳、苏州外,其它29个均设在省级知识产权局,以省会城市命名。济南代办处于1985年成立,为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青岛分理处由青岛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具有与全国各代办处相同的职能,是青岛积极争取国家机构落户,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
近年来,青岛先后出台《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专利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同时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近两年青岛共培养专利代理资格人员113人,考试通过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倍以上。目前青岛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达到20家,位居山东省首位。并建成全国首个海洋专利数据库,涵盖了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船舶装备制造等13个重点海洋科技领域。
通过强化考核、完善政策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发明专利“清零”行动等工作,青岛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副省级城市的位次,由2010年的第13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1位,达到3.2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增幅连续3年居副省级城市首位,另外,2013年全省企业发明专利申请50强中我市占据44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