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 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根据计算,以一套房总价100万元计算,首付3成30万元,需贷款70万元。按照更改前5年期以上利率6.55%计算,贷款20年每月需还款5239.64元;贷款30年每月需还款4447.52元。
更改后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15%,贷款70万元,贷款20年每月需还款5075.78元,相比利率下调前少还款163.86元;贷款30年每月需还款4264.6元,相比利率下调前少还款182.92元。
青岛银行:最高上浮利率
青岛银行实时跟进央行政策变化,在青岛银行18周年庆行庆音乐会举行之际,根据利率调整浮动区间的上限,做出存款业务全部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最高标准的决定。利率调整后,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3%,二年期为4.02%,三年期为4.8%。
一直以来,青岛银行以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立足本地居民为经营宗旨,在多次降息事件中都成为我市将利率执行一浮到最高上限的金融机构,真正做到了最大程度让利于岛城万千居民,彰显了山东半岛金融业领航者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