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我叔包的是河堤上的树,国家给了4400的补偿款。有一年我叔生病了,拿这个卡取钱去,一取卡没有钱了。”济宁市梁山县郭楼村村民郭大叔告诉记者。
据郭大叔介绍,自己的叔叔郭庆雨种了100多棵树,因为南水北调工程修河堤,国家给了4400块钱的补偿款。当叔叔生病急需用钱时,却发现发放补偿款的这张银行卡一分钱都没有。
钱被取走 派出所和村委大队要“私了”
根据银行提供的取款记录,2011年3月1日,有人取走了郭大叔的4400元补偿款。这个取款记录上的签字是郭大叔的叔叔本人。然而郭大叔告诉记者,自己的叔叔根本不识字,本人也并不知情。
得知情况后,韩大叔到韩垓派出所报警。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派出所却提出,由派出所出2000,村委大队出2000,私下解决这件事。韩大叔问原因。派出所回复“怕出事”。
随后记者根据银行卡上的笔迹询问了郭楼村村委书记,书记回复记者找村会计解决。后来村会计告诉记者,因为老人自己不识字,取款当天就是村会计在银行代替郭庆雨老人签的字,补偿款由老人自己提取。
然而村会计的这个说法被郭庆雨老人否定,在梁山县韩垓镇敬老院,老人当面否认。说村会计并没有和老人一起到银行取钱,两人争执不休。
韩垓镇政府表示不知情 派出所回复:2200是照顾
梁山县韩垓镇郭楼村村书记告诉记者,村委出的2200块钱是由镇政府协调的。具体因为什么原因要给郭庆雨老人2200块钱,记者来到韩垓镇政府,然而得到的回复却让人不解。镇政府回复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后来郭楼村会计改口告诉记者,镇政府是通过派出所协调的。为什么要协调村里支付给老人2200块钱呢?记者来到韩垓镇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笔钱是一种“安慰”,也可以说是一种“照顾”.这个钱严格按照规定来的话,是不应该支付给老人的。
“按正常的推理来说,他(郭庆雨)没有这部分收入。他住在敬老院。我们怀疑这个钱让会计取了之后交给他,他又交给了外甥女,让他外甥女存起来了。”
后来记者在派出所一份笔录上看到,老人确实给过外甥女1万块钱。但这是南水北调工程中,占用老人土地的钱。
“他保安是2012年9月份,取钱是2011年3月份。我们去银行调过监控,但银行监控已经没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事隔1年半,非常难取证。当天老人的钱是谁取走的,几乎已经成了“悬案”。 |